级别划分
产品 | 级别 | 范 围 |
井口装置和采油树、截流压井管汇 | A | 额定压力大于或者等于35MPa的井口装置和采油树、截流压井管汇 |
B | 其他井口装置和采油树、截流压井管汇 |
A级许可井口装置以及采油树自行制造阀门的,应当同时具备B级许可阀门制造条件;B级许可井口装置及采油树一般不得自行制造阀门,如自行制造阀门,也应同时具备B级许可阀门制造条件。
外购A级许可井口装置及采油树用阀门的,应当从具有A级许可阀门制造单位购置;外购B级许可井口装置及采油树用阀门的,应当从具有A级或者B级许可阀门制造单位购置。
一.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
注册资金 和全职员工人数 | 许可级别 |
A | B |
注册资金 | ≥500万元 | ≥100万元 |
全职员工人数 | ≥100人 | ≥50人 |
二.技术人员
技术人员比例 和专业 | 许可级别 |
A | B |
占全职员工人数的比例 | ≥10% | ≥8% |
人员专业 | 采油、机械制造等专业不少于5人 | 采油、机械制造等专业不少于2人 |
三.无损检测人员
许可级别 | A | B |
人员数量 | 磁粉、渗透、超声波Ⅱ级各不少于2人项,射线Ⅱ级不少于1人项 | 磁粉、渗透、超声波Ⅱ级各不少于1人项 |
四.理化检验人员
A级许可制造单位至少有2名理化检验人员;B级许可制造单位自行进行检验的,至少有1名理化检验人员。
五.焊接人员
A级许可制造单位至少有3名持证焊接人员;B级许可制造单位根据根据制造需要确定是否配备持证焊接人员。
六. 厂房场地
七.生产设备
生产设备
许可级别 | 主要生产设备 |
A | 加工中心1台或者数控机床3台,各类加工设备(车、铣、刨、磨、钻床等)应满足加工需求,等离子堆焊设备2台,堆焊硬质合金须有焊前预热和焊后热处理设备,有打低应力钢印的设备,有表面处理的酸洗、抛丸设备 |
B | 各类加工设备(车、铣、磨、钻床等)应满足加工需求,根据制造需要配置焊机/堆焊设备,有打低应力钢印的设备 |
八.工艺装备和存储条件
满足产品加工需要的车、铣、刨、磨、钻、等需要的胎模具,产品焊接用的工装;有足够的场地能安全摆放产品。
九.生产工序
井口装置和采油树、截流压井管汇制造一般应当有毛坯和原材料的采购与验收,表面处理(毛坯抛丸、酸洗),密封面堆焊,机械加工(车、铣、刨、磨、镗、钻等),无损检测,装配和试验,成品检验等生产工序。
上述工序中, 密封面堆焊加工、装配、试验和检验工序不得分包。A级许可制造单位的阀门制造、无损检测、理化检验不得分包;B级许可制造单位无损检测不得分包。
十.理化检验设备
许可级别 | 理化检验设备 |
A | 能分析C、Mn、Si、S、P、Cr、Mo、Ni、Ti、V等16个以上元素的化学成分分析设备,硬度计(测HB、HRC),材料试验机 |
B | 硬度计(测HB、HRC) |
十一.无损检测和试验设备、计量器具
检验和 试验设备 | 许可级别 |
A | B |
耐压(压力)设备 | 耐压(压力)试验设备(液压、气压)各1台,其试压能力与产品*高试验压力需要相适应 | 耐压(压力)试验设备,其试压能力与产品*高试验压力需要相适应 |
磁粉探伤机 | 1台 | 1台 |
超声波探伤机 | 2台 | 1台 |
射线探伤设备 | 1台 | / |
通径规 | 2套,与制造规格相适应 | 1套,与制造规格相适应 |
力矩扳手 | 2套,与制造规格相适应 | 1套,与制造规格相适应 |
硬度计 | 2台 | 1台 |
油管螺纹量规 | 2套,与制造规格相适应 | 1套,与制造规格相适应 |